日期:2024-11-29 09:3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4322 | 分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NF2024-000562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NF2024-000562
刘付全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枣阳市新市镇泉沟村五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号: 鄂(2021)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85821 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枣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