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9 14:50 来源: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关于接受杨朝晖同志辞去枣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朝晖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枣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朝晖同志辞去枣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