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8 15:25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87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 ||
标题: |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枣阳市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4号)等要求,深化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试点改革,引导水电气企业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查清纠准问题,推动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工作落实。以此次试点创建工作为契机,理清我市水电气行业收费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保持对行业监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促进水电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联动,深入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抓好督办落实,形成联动机制。在巩固水电气收费公示示范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实行行业督导,企业主责,对所有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依据、国家降费减负优惠政策,以及经营服务项目相关延伸服务收费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公示;对水电气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建立规范化的监管与服务体系。
(二)畅通渠道,创新水电气领域收费监督、监管与服务模式。对现行的全市水电气环节所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包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产品名称及价格,水电气相关行业规范、服务流程等,再次进行公平审查;对水电气环节涉及企业和广大用户的收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走访调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收集水电气行业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整理形成问题清单。根据整理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清单,反馈至供水、供电、供气主体企业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整改规范。将审查后的枣阳市水电气行业合法、合规、合理收费向社会各界公布。通过市行政审批局“一站受理,一窗通办”水电气共享营业厅,实现水电气涉企收费多重事项联办,创新“水电气联动报装”服务;在企业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标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维权方式,方便消费者对水电气收费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积极发挥12315平台纽带作用,着力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抓好诉求办理反馈,畅通渠道,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制定细化、量化、实化评价监管事项,定期对供水、供电、供气主体企业的价费执行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对水电气环节价格开展联合检查,并强化对延伸服务价费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对用户回访、线上线下调查、“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活动广泛了解用户对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的满意度;汇集多渠道发现的案源线索,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边查边犯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对情形
严重,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专项整治,以查促管,以案促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查处,促进水电气领域收费行为规范,助推枣阳营商环境优化。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试点创建前期筹备工作,科学制定实施细则;会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组织供水、供电、供气相关主体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宣传试点创建工作。(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二)重点创建阶段。市市场监管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充分查找问题,提交问题清单,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主体企业对现行收费进行自查。各参与创建企业要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详细的收费(价格)执行情况报告。由市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水电气收费和延伸服务项目、标准等再次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各创建企业将审定后的价费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准公示。各相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价费公示及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工作。要督促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小程序、应用软件、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价目表等方式,对所有收费进行公示。帮助涉企收费企业积极推行“一站受理,一窗通办”和“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实现水电气涉企收费多重事项联办,创新“水电气联动报装”服务。(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整治规范阶段。根据工作部署和问题清单对供水、供电、供气主体企业开展价费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自创建水电气收费公示示范市以来的收费行为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对违规违法典型案件立案查处,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限期整改规范。(完成时间:10月20日前)
(四)验收总结阶段。采取部门联合方式对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工作进行总体验收。对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形成整体创建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完成时间:11月10日前)
四、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专班专人负责,单位“一把手”定期调度,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试点创建工作。负责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水电气领域收费行为规范,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市嘉源水务有限公司、国网枣阳供电公司、枣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乡镇供水公司(水厂)等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市发改局负责对水电气环节政府定价收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负责督办供电公司线上线下价费公示。市住建局负责督办城市供水、燃气企业线上线下收费和价格公示,督促物业企业对水费、天然气费和转供电收费线下依法公示,提升服务质量。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水电气一网通办”落实工作,即: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业务综合窗口”,指导在政务服务大厅配备 共享水电气自助终端,负责搭建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申请审批平台,实现一次性办理水电气报装、过户、增容、报修、报停及日常缴费等业务。市水利局负责督办农村安全饮用水价格及相关收费公示与服务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聂荣毅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陈光锋,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琚兆宇为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实际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落实创建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该领导小组作为重大工作阶段性领导机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范围,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进行调度安排,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水电气价格领域政策的宣传引导,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推进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法律法规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