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1 15:50 来源:中共枣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326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枣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6-04-01 | ||
| 标题: | 中共枣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通知 | ||||
| 文号: | 枣农办文〔2026〕22号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各镇(办、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相关规定,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调研及会议会商,现决定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299万元用于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管理费等29个项目,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5个,资金206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个,资金64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140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30万元。
请严格按照《湖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21〕41号)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招投标、公示公告、预算决算、监督监理等制度,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须及时确权,明确管护责任。经营性项目应明确绩效目标和受益机制,确保发挥联农带农效益。项目资金实行直达支付机制,严格按程序直达承建单位,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尽快发挥效益。
附件:枣阳市2026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汇总表
中共枣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